贵州轮胎积极应对美国OTR“双反”
日前,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非公路用轮胎(OTR)第七次复审终裁结果。
4月18日,赛轮金宇、贵州轮胎发布公告,介绍了该事件对其公司的影响。
赛轮金宇在这次复审终裁公布之前,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210.48%,反补贴税率为5.65%。
复审终裁结果公布后,该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33.08%,由于未参与这次反补贴复审调查,因此赛轮金宇适用的反补贴税率仍为5.65%。
该公司透露,目前其出口至美国的非公路轮胎全部由赛轮越南工厂生产,因此这项业务暂不受“双反”复审终裁的影响。
赛轮金宇还表示,将根据市场订单等情况,合理安排非公路轮胎的境内外产能布局。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与赛轮金宇相比,贵州轮胎的情况则有所不同。
在这次复审终裁中,美国商务部以贵州轮胎的国有控股企业身份为由,拒绝给予反倾销分别税率。
因此,贵州轮胎获得的反倾销税率为105.31%,反补贴税率为34.46%。在此次复审终裁发布之前,该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11.41%,反补贴税率为2.52%。
据了解,2016年,贵州轮胎向美国出口涉及“双反”的非公路轮胎销售收入,约为5100万美元,占其2016年度总营业收入约6.3%。
该公司表示,这次复审终裁将对其整体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他们拟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
贵州轮胎计划通过美国国内法院提出诉讼,来纠正美国商务部在这次非公路轮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问题上的错误做法。
该公司还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及销售地区结构调整,强化非美地区市场开发力度,增加国内市场销售量。
此外,贵州轮胎决定积极与国外轮胎企业进行合作,尽可能减少美国“双反”对其经营的影响,争取以其他方式继续维持该公司非公路轮胎的对美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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