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公布反倾销终裁税率
日前,欧盟委员会(EC)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发布征收反倾销税的终裁税率。
轮胎世界网发现,这一税率远低于今年5月发布的初裁税率。
征税产品,既包括新轮胎,也包括翻新轮胎。
10月18日,欧盟委员会主席Jean-Claude Juncker签署了一份长达50页的文件。
文件显示,韩泰、佳通、风神需要缴纳的反倾销税率,分别是23.41%、29.56%、37.29%。
其他提交抽样答卷企业,需要缴纳32.3%的反倾销税。
除此之外的所有企业,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55.07%。
反倾销税征收的期限是5年。
有机构分析,这个税率开始实施的时间,是10月23日。
今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从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
当时,该机构公布的税率为初裁税率,税率范围为29.1%-68.8%。
2017年8月,为回应欧盟轮胎制造商的投诉,欧盟委员会决定对来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进行调查。
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欧盟从中国进口的轮胎量,由约350万条增加至约460万条,上涨了32%。
其市场份额由17.1%增加到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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