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轮胎企业进入知识产权示范名单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轮胎世界网发现,共有234家企业进入公示名单,包括3家轮胎制造企业。
其中,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了两家轮胎企业,分别是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截至目前,三角轮胎拥有331项有效专利。2017年,该公司 “具有高气密性的轮胎气密层橡胶组合物”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
2016年9月9日,这家轮胎制造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鸣锣上市。
其前身是创始于1976年的威海轮胎厂,业务范围覆盖商用车轮胎、乘用车轮胎、斜交工程胎、子午工程胎和巨胎等。
轮胎是万达集团的支柱产业之一。
该集团旗下的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每年可生产24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10万套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1500万套半钢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
双钱集团(江苏)轮胎有限公司的推荐单位,是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该公司位于江苏如皋,是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和全钢子午线工程轮胎。
此外,江苏骏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进入到公示名单。
这家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经营轮胎骨架材料为主业的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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