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输掉上亿元轮胎侵权官司
日前,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做出一项轮胎专利侵权案件。
该案被告人为香港赛路士轮胎有限公司(HKTA),及其创始人、所有者兼经理马金林,原告为东洋轮胎(Toyo Tire)。
此次判决,被告需赔偿原告1640万美元(约合1.17亿元人民币),并支付33.12万美元(约合235.76万元人民币)律师费。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马金林是中国轮胎界知名人士,银川佳通原高级工程师。
他曾是国内最大的MT轮胎品牌运营商、出口贸易商、轮胎经销商,将MT轮胎产品概念、渠道、技术、工艺等引入国内,却也因此与东洋轮胎对簿公堂十年之久。
东洋轮胎披露称,法院还禁止赛路士出售AMP M / T轮胎,或其他侵犯东洋设计专利的轮胎。
赛路士对此拒绝发表评论。
据悉,近年来,东洋轮胎多次针对中国轮胎制造商发起专利诉讼,涉案企业高达21家。
东洋轮胎高管声称,他们会继续坚持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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