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企业占山东省长质量奖两席
9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报,披露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
根据《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4家单位、3名个人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并通报表彰。
获奖单位中,包含两家轮胎相关企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省长质量奖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也是国内第一个颁发的省长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
凡在山东省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质量管理绩效显著的企业,以及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都可列入评审范围。
目前,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评选范围,已扩大到一、二、三产业,并且关注和扶持中小企业,同时告别“终身制”。
如果获奖单位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国家形象和产品信誉,将被撤销省长质量奖奖项,收回奖杯、证书和奖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表示,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挥好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质量水平提升。
他们倡议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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