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三包”难 维权如“过关”
马良清认为,车主遇到轮胎问题后的做法通常是正确的:先找4S店和轮胎厂家进行初步鉴定,如果还是有争议,第一可以起诉4S店或轮胎企业,法院受理后委托第三方鉴定;如果出现恶性交通事故,交警会委托第三方鉴定,此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争议后,也会指定第三方进行鉴定。
不过,相对于大量的问题轮胎车主,找到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鉴定的车主,所占比例微乎其微。这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该机构不针对个人开放,个人只可以来进行免费咨询,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鉴定报告。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苏华(律师)表示,考虑到成本问题,很多车主就退缩了。
据业内人士透露,该监督检验中心的鉴定过程相当漫长,通常要3个多月,而且4000多元的检测费用远远高于一条普通轮胎的价格。如果鉴定结果是轮胎质量问题还好,鉴定费用由厂家承担,一旦不是质量问题,只能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其实对于处在弱势的消费者而言,找到第三方鉴定机构已经到了最后一道“关卡”,而绝大多数车主很难闯到这一关,在之前的几道关卡已经纷纷“败下阵来”。
据了解,车主第一步拿着问题轮胎去检测的时候,通常会把旧轮胎放到4S店,如果没有备胎,车就不能开了。按理说,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4S店或者轮胎销售店面应该提供一条轮胎给车主使用,但一般情况下没有企业那么人性化,而且一条轮胎的价格也不是很贵,于是很多消费就因过程繁琐放弃了。
不过,即使到了第二步,由4S店或轮胎厂家进行鉴定,90%的鉴定结果也是消费者使用问题。众所周知,轮胎很难避免被钉子扎和碰撞,但这两项都是国家、行业内明确规定的消费者使用问题。
“车主通常认为撞墙或撞树才叫碰撞,其实上台阶、通过沟坎也可能造成碰撞。我们做过一个试验,10-15厘米高的马路牙子,轮胎与其保持45度角,只要时速大于30公里,轮胎就会坏。”马良清说,即使是新轮胎也难逃一劫,可见有些轮胎问题与使用时间并不成正比。况且,厂家通常会以“轮胎制造如果有问题,充不了气,出场检测、装车时就已被淘汰”为由,说服消费者。
等!法规完善才有底气
记者从多家轮胎企业了解到,轮胎的售后人员会依据马良清所著的《汽车轮胎使用及案例分析》,以及书中的《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认定轮胎问题。书中几乎涵盖了95%以上的轮胎故障,哪些属于使用问题,哪些属于质量问题,里面都有规定。不过,这本书只是一个行业内部的要求规范,需要企业自觉执行。“但我国尚未在这一方面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蒋苏华表示。
有专家指出,国内轮胎的生产和检测标准严重滞后,目前行业通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1991年原化工部橡胶司制定的《子午线轮胎工艺技术若干规定》,各项数据标准均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给轮胎业的质量保证埋下了隐患。
不过,已经公开了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指出:“本条例所称汽车产品,是指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汽车列车和挂车,以及轮胎、底盘、儿童安全座椅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零部件。”可见,轮胎问题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并处于不断完善之中。
此外,马良清还谈到,最近,由商务部组织的,有关轮胎鉴定、理赔的五六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当中,里面更详细地规定了鉴定人员标准,也更加细化了轮胎理赔标准,这无疑给轮胎鉴定提供了一个更细化的尺度,也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保护。
为了保障车主行车安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专家还给予了车主不同方面的建议。
贾新光认为,遇到轮胎问题后应及时更换轮胎。此外,轮胎保养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
北京市律师协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维云,在接受采访时则建议,消费者应保留鼓包轮胎,以便维权时作为证据使用,而且消费者应选择产品缺陷而非产品质量作为投诉理由,因为缺陷的投诉理由对消费者的维权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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